概率的公理化定义
概率的统计定义为概率的频率解释提供了经验基础,但是它不能作为一个严格的数学定义,从概率论有关问题的研究算起,经过近三个世纪的漫长探索历程,人们才真正完整地解决了概率的严格数学定义。1933年,前苏联著名的数学家柯尔莫哥洛夫,在他的《概率论的基本概念》一书中给出了现在已被广泛接受的概率公理化体系,第一次将概率论建立在严密的逻辑基础上。
定义 设是随机试验,是它的样本空间,对于的每一个事件赋予一个实数,记为,若满足下列三个条件:
(1) 非负性:对每一个事件,有;
(2) 完备性:;
(3) 可列可加性:若是两两互不相容事件,则
,
则称为事件的概率。